各有关医疗机构及单位:
为深入推进 “燕赵名方”遴选试点工作,加快河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燕赵名方”遴选进度,专班办公室对前期形成的《河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燕赵名方”遴选标准(初稿)》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河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燕赵名方”遴选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9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ucechu2025@163.com。
联系电话:0311-83720055、83720058
附件:河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燕赵名方”遴选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河北省燕赵名方遴选试点工作专班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附件:河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燕赵名方”遴选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