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医保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相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2年)》(吉医保联〔2022〕34号)及相关政策,省医保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论证,现就国家发布的260条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对应的医保支付政策予以明确并印发各地,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并做好定点机构落地执行培训指导工作。
本通知于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各统筹区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附件.docx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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