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书编号:陕20160054
- 发证日期:2020-12-17
- 有效期至:2025-12-16
- 企业名称: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夏志东
- 企业负责人:夏志东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兰蒂斯城18号楼23层
- 生产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东路1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外用),丸剂(水蜜丸、水丸、蜜丸、浓缩丸),****西安临潼商贸旅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代新路6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 生产范围: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东路1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外用),丸剂(水蜜丸、水丸、蜜丸、浓缩丸),****西安临潼商贸旅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代新路6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 发证机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监管机构: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企业网址:www.beilinchina.cn纠错
- 联系电话:029-82418962纠错
公司简介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69年,致力于中药产业的现代化,坚持“成为以五官科产品为重点的一流制药企业”的愿景,从事产业涉及中成药、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及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拥有西安碑林药业泾河分公司、陕西新碑林医药有限公司、西安艾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碑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汉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制药经验丰富、稳定的质量管理和科技人员,通过了国家GMP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目前,企业的GMP药品生产基地占地140亩,内建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等五个剂型,八条生产线,建有西北地区自动化程度最高的中成药丸剂生产线,具备年产8-10亿的生产能力;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基地占地150亩,投资1.5亿元,年生产能力达到8亿元;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陕西省中药现代化制剂的重点基地,属陕西省医药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质量方针,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诚为本、以质求存,敬业奉献、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产品一直保持良好的品质,受到了广大患者的认可。金嗓灵系列、和血明目片、复明片等6个产品被评为陕西省名牌产品,金嗓利咽丸和补肾康乐胶囊等11个产品被评为西安市名牌产品,“碑林”商标也被认定为省、市著名商标。
企业紧密结合市场步伐,以市场为中心,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队伍和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在全国设有医药营销和市场推广中心,具有较强的市场自主开发和拓展能力。产品结构上,公司形成了眼科系列用药、咽喉科系列用药、妇科用药和儿科用药四大主导品牌,眼科、喉科系列药品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建立的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室,先后研发出十几个全国独家产品和国家专利产品。在国家对陕西省中药材科研的项目中,公司承担了陕西产橘叶药材质量标准的制定。在国家对新药典标准提升中,公司承六个产品的标准提升工作,占陕西省标准提高总数的30%。目前,公司拥有国家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外观专利17项。企业技术中心被授予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称号。
企业以优良的业绩和突出的贡献,多次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及奖励。公司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先进企业,被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部门授予“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企业“巾帼文明岗”,企业先后被中共陕西省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陕西省国税局、陕西省地税局评为“陕西省纳税A级企业”、被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政府授予“西安市优秀民营企业”、 “西安市管理质量奖”、“西安市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未来的碑林药业,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企业的经营理念,拼博创新,锐意进取,营造健康、安全的医药市场环境,积极探索祖国中药产业现代化和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不断为提高人民健康而努力,让碑林药业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创百年“碑林”品牌。
批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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