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 > 药监资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6年5号)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9-30
近期,我局对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分别开展了省级监督检查(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不符合要求。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自2026年9月11日起,决定对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合剂、片剂、硬胶囊剂、糖浆剂、颗粒剂的风险控制措施;自2026年9月10日起,决定对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