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 > 医保资讯

关于公布调整部分《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分类条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医保局 | 2026-10-12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沪医保办〔2026〕15号)有关规定,现将目录分类条目动态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增加部分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见附件1),自2026年11月6日起执行,其中涉及增加的“口腔材料”目录条目与“本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执行。

二、审核公布调出部分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见附件2),自2026年11月6日起废止。

三、属于本市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产品,相关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办理。

附件:
1、医用耗材目录条目新增信息
2、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调出信息
3、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2026修订版)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1、医用耗材目录条目新增信息2、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调出信息3、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2026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