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七十三店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