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的通告(2026年第5号)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9-01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药监妆〔2025〕9号)要求,经企业主动申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评估,确定我省第二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14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第二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第二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
1.杭州美兮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杭州千岛湖天鑫有限公司
3.杭州未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4.浙江英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浙江念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6.杭州舒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美出莱(杭州)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8.秘镜思语(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9.杭州兰匠化妆品有限公司
10.浙江医鼎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11.浙江羿晟科技有限公司
12.金华市柯伟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13.浙江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德玛(浙江)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