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的公告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9-08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的公告
辽药监告〔2026〕105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的通告》(2021年第16号)及国家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第五批15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标准目录
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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