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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规范》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2026-09-09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局机关各处室: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数据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等法规文件,我局以《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V1.2.01)》为基准,编制了《海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医保服务中心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定点医疗机构,指导其尽快完成接口改造,及时、完整、准确上传相应接口数据。

本《规范》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规范》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8日
(联系人:袁峰华,联系电话:13086091581)


附件:
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