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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等6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上海医保局 | 2026-09-11
由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等6家医疗机构提出,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现终止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等6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如下: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