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评估结果公示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和保障局 | 2026-09-30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齐医保发〔2023〕3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9月22日-23日齐齐哈尔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工作组抽取专家,本次评估对6家定点护理机构申报的12名参保人员组织了专家评估,经评估12位失能人员拟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对齐齐哈尔市六城区申请居家护理的39名参保人员进行评估。经评估,39名失能人员拟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452-2419809。
附表1:定点护理机构评估人员名单
附表2:居家评估人员名单
附件:
附表1:定点护理机构评估人员名单附表2:居家评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