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依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的规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相关医药企业在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内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现就领取《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结果的告知函》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相关医药企业(名单附后)。
二、领取《告知函》工作安排
(一)领取方式:相关企业的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领取。
(二)领取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注:未在此期间领取《告知函》的视为已送达。)
(三)领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四)联系电话:0451-8597568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8月24日
领取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