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暂停生产通知书
来源: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8-06
江西花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至29日,我局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对你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开展全部项目监督检查,检查判定你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你企业应立即暂停全部化妆品生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化妆品投料、灌装、成品产出等生产行为。
二、全面开展停产自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并向我局提交完整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资料。
三、整改完成后须经我局组织进行现场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化妆品生产、经营。暂停生产期间擅自恢复生产、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复查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法从严实施进一步查处。
联 系 人:化妆品监管处 蔡雅岚
联系电话:0791-86178122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