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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合肥八只熊商贸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8-10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合肥八只熊商贸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