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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南京医药马鞍山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和第七十八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南京医药马鞍山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