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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告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8-05
为进一步夯实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省药监局依据法规规章的变化修订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现予以发布。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清单内容,并对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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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