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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6年8月)

来源: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8-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通辽市弘扬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现予通告。

附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