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资讯
>
药监资讯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6年8月)
来源: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8-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内蒙古绿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现予通告。
附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