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买集采药!这份“三进”购药指南请收好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和保障局 | 2026-08-26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简称集采)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三医”协同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越来越多群众希望能在家门口的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为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我省全面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把集采实惠送到群众身边。下面,这份“三进”购药指南,帮您快速了解如何就近买到集采药品。
一、什么是集采药品“三进”?
集采药品“三进”指的是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均应按政策规定参加集采。鼓励并引导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并配备一定数量集采药品。
二、为什么要开展集采药品“三进”?
集采开展以来,在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减轻群众费用负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此前,集采药品主要在公立医疗机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集采药品的可及性。为更好满足广大群众能在更多渠道、就近就便购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打通集采药品惠民“最后一公里”,我省全面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鼓励引导定点民营医药机构积极参与,让集采药品从“公立医院专供”转变为“群众身边常备”,实现群众“就近购、方便购、实惠购”。
三、如何辨识集采药品“三进”?
为方便群众识别和就近购买集采药品,全省参加集采药品“三进”的定点民营医药机构实际配备集采药品品种数达到要求后,可悬挂“集采便民药店”或“集采便民民营医院”等标识牌。同时,店内专门设置“集采药品专柜(区)”标识,所有集采药品集中陈列摆放,方便群众进门就能轻松找到。
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标准是什么?
参加集采药品“三进”的定点医药机构应按“四统一”标准建设,一是统一设置集采药品专柜(区),提升集采药品辨识度;二是统一公示集采药品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定点零售药店采用“双标签”公示价格(包括药品集采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三是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四是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集采药品“三进”价格怎么定?
参加集采药品“三进”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按中选价销售集采药品;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集采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按不高于中选价加价15%销售集采药品。
温馨提示
目前,全省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正有序推进,各市(地)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名单将通过市(地)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陆续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关注。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咨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