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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店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2026-08-25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提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可及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5号)等文件规定,确定北京德信行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定门店等36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店(见附件),自2026年8月28日起执行。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根据医疗保障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补充协议要求,加强对“双通道”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双通道”医疗机构和药店要自觉遵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规范、合理的服务。

附件:2026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店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附件:2026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