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河北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及监管工作,省局起草了《河北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8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附件2)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68186653@qq.com。邮件请注明“XXX单位反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定意见”。
联系人:倪利根,电话:0311-83720116
附件:
1.《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
1.《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doc2.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