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部分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暂停)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2026-06-08
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5〕7号)相关规定,现将省本级中止(暂停)、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告。
附件:1.省本级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2.省本级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1.省本级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附件:2.省本级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