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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 2026-04-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83号)有关要求,阿莫西林等药品集采和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以下简称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6年4月30日至2027年3月30日。为做好省平台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三方合同

请相关医疗机构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合同管理-新增合同”在对应的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

二、其他事项

(一)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登录子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应。中选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