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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6-04-10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4月12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60401-260407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01-0407).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01-04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