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远霖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拟评级告知书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6-04-22
吉林省远霖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通报2025年第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的函》(医保价采中心函〔2025〕45号)通报的案源信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查阅案件判决书后发现你公司向吉林省医疗机构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失信行为。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关于开展吉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等通知要求,请你公司于告知日起20日内提供相关澄清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澄清文件,中心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评级处置。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