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2同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数小于3家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表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8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产品采购需求量的8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按规则选择分配给中选企业。
同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数为3家及以上的中选产品剩余量分配:医疗机构分配剩余量时,首先将规则一、二、三中选企业按“第二部分的四(二)”的规则进行排名,医疗机构可选择排名前5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的中选企业。医疗机构也可选择填报过采购需求量的产品(按规则四复活的企业除外)。
同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数小于3家的中选产品剩余量分配:医疗机构分配剩余量时,可选择中选排名第1名的中选企业。医疗机构也可选择填报过采购需求量的产品。
四、时间安排
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及时纠正差错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采购量汇总表》,经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