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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的通告

来源: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6-04-24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延伸检查有关事项的通告》(内药监通告〔2026〕6号)等要求,我局依企业申请对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甘草的种植基地开展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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