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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和保障局 | 2026-04-1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支持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省医疗保障局通过结算数据梳理、医疗机构申报、专家集中评审等程序,编制了《黑龙江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建议及理由,反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签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信件和邮件不予受理。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电子邮箱:yyfwglc@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收,邮政编码:150036(请在信封和电子邮件注明“黑龙江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方式:0451-88830031

附件:黑龙江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