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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申投诉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2026-03-13
各相关企业:

经研究,2026年1-2月申报挂网药品的价格信息公示期间申投诉和相关批次非中选价格协同公示期间申投诉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已导入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请相关企业进入申投诉模块查询。

重新确认限价的产品,生产企业应于2026年3月18日17时前在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确认价格,过评药品和常态化挂网申报药品未及时确认的将纳入下一轮申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