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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第四批智能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2026-03-23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工作,省医保局将国家发布的第七、八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进行梳理,并通过整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版)、我省2026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自查自纠清单、眼科立项指南等内容,起草了河南省第四批智能监管规则(见附件1至附件6),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7日18时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反馈表以电子表格和纸质版扫描件(需盖单位公章)形式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箱:sybjjjgc@163.com。

联系人:时冬冬     联系电话:0371-69698072

附件:
1. 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药品清单
2. 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药品知识点明细
3. 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重复收费”规则知识点明细
4.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限频次、限周期超频次、限支付疗程”规则知识点明细
5.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眼科立项指南”规则知识点明细
6.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自查自纠清单”规则知识点明细
7.意见反馈表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1. 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药品清单2. 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药品知识点明细3. 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重复收费”规则知识点明细4.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限频次、限周期超频次、限支付疗程”规则知识点明细5.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眼科立项指南”规则知识点明细6.我省第四批智能审核“医疗服务项目--自查自纠清单”规则知识点明细7.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