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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第一批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及第一批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名单的公示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和保障局 | 2026-03-17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两定机构经营发展需要,部分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及解除医保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

本批定点医药机构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受理举报电话为:0451-12393。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3楼医保大厅

邮编:150036

附件:
1.2026年第一批拟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公示名单
2.2026年第一批拟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1.2026年第一批拟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公示名单2.2026年第一批拟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