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遴选工作的通知》(甘药监发〔2025〕50号),经医疗机构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遴选结果公示,确定利胆和胃胶囊等10个医疗机构制剂为第三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品种(见附件)。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第三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遴选结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