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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5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申报结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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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的通知》(吉公资发〔2024〕7号)要求,现将2025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申报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5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1日-14日。

三、申诉质疑

(一)审核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根据系统内审核不通过原因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lqxdlcg@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三)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及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具体承诺书文本详见《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的通知》中的附件7。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2985、81866951

附件:2025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

承办人:臧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附件:2025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