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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协议采购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 2025-11-13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文件(GDYJYPDL202502)》,现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1日。
三、待分配量要求
(一)中选产品获得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的 100%。
(二)公立医疗机构首年预采购量明细表中,不符合申报条件、未报名、未报价、无效报价、已停产、未中选的品规的首年预采购量纳入待分配量,由公立医疗机构在同组中选产品中重新选择分配。
(三)公立医疗机构有待分配量的产品与同组中选产品在使用上成人和儿童有区别的,其待分配量可不分配。
四、确认流程
(一)医疗机构确认协议采购量。
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依托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开展。医疗机构在招采子系统首页点击“单位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公共业务功能区下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分量管理”-“药品分量”菜单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手册可在确认量系统首页下载)。各医疗机构完成确认后,需从招采子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项目协议采购量确认承诺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并于11月21日18时前在系统中上传。
(二)医保部门审核
请各市医保部门登录招采子系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数据进行审核。相关工作请于11月24 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协议量确认工作,加强审核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确保协议量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