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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上海医保局 | 2025-11-06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4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2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