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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协议采购量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 2025-10-29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按照工作部署,根据《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文件(GDYJYPDL202501)》,现组织我省相关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中选限量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30日上午8:00-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00
三、待分配量要求
(一)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项目的中选结果分为中选产品和中选限量产品两类,其中中选产品获得医疗机构报送的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的100%,并获得增量使用资格;中选限量产品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是否选择采购使用:
1.非独家中选限量产品、葡萄糖/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中选限量产品被选择采购使用的,获得医疗机构报送的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的70%,剩余30%比例预采购量纳入待分配量;若未被选择采购使用的,医疗机构报送的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全部纳入待分配量。
2.独家中选限量产品被选择采购使用的,获得医疗机构报送的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的25%-100%(具体获得比例以系统显示为准);若未被选择采购使用的,医疗机构报送的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不纳入待分配量。
3.同品种同组仅有中选限量产品无中选产品的,若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剩余比例的首年预采购量无需分配。
(二)医疗机构首年预采购量明细表中,不符合申报条件、未报名、未报价、无效报价、已停产、未中选的品规的首年预采购量,未被选择的中选限量产品(不包括独家中选限量产品)以及被选择的中选限量产品(不包括独家中选限量产品)剩余30%比例的预采购量纳入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在同组中选产品中重新选择分配,可优先选择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进行分配。
(三)医疗机构有待分配量的产品与同组中选产品在使用上成人和儿童有区别的,其待分配量可不分配。
(四)羟乙基淀粉(13010.4、200/0.5)注射剂、复方氨基酸(18AA、18AA-I、18AA-II、18AA-III、18AA-V)注射剂、小儿复方氨基酸(18AA-I、18AA-II)注射剂、补液盐(1、Ⅱ)口服散剂、多种微量元素(多种微量元素、多种微量元素、多种微量元素I)注射剂、脂溶性维生素(I、II)注射剂、曲普瑞林(3.75mg、15mg、22.5mg)注射剂、哌拉西林舒巴坦注射剂(2:1、4:1)、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剂(4:1、7:1)、沙丁胺醇吸入剂、倍氯米松吸入剂、噻托澳铵吸入剂,上述所列药品中的不同药品名称、不同配比以及同药品名称但不同规格的,其待分配量可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合理分配至中选产品。
四、确认流程
 (一)医疗机构确认协议采购量
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依托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称招采子系统,网址: 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开展。医疗机构通过原报量账号在招采子系统首页点击“单位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公共业务功能区下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分量管理”-“药品分量”菜单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手册可在确认量系统首页下载)。各医疗机构完成确认后,需从招采子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项目协议采购量确认承诺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为 PDF 文件,并于11月14日17时前在系统中上传。
 (二)医保部门审核。
请各市级医保部门登录招采子系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数据进行审核。相关工作请于11月17日 17 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级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协议量确认工作,加强审核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确保协议量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