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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公告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5-10-29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黔药监发〔2021〕1号),因主要内容已被国家药监局和省药品监管局新的法规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覆盖,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省药品监管局2025年第16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黔药监发〔2021〕1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