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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甘肃省药监局 | 2025-09-09
根据《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和《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符合性检查管理规程(试行)》,经企业创建申报,辖区中药材GAP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省药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5年7月28日至8月16日期间,对企业建设申报的中药材GAP基地进行符合性检查(延伸检查)。经现场检查及整改复核后,综合评定,甘肃药业集团陇神中药材有限公司、甘肃陇汇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甘南中藏药业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0日始至2025年9月16日止。

附件: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
附件: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