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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2025-08-22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现场评估及集体决策,37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自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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