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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也有习性 保存需遵守条件

来源:药源网编辑整理 更新时间:2015/9/16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有时一瓶药可能刚开封没多久,却很快的变味变色了,一看包装盒,发现仍然在保质期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那一定是你没好好看药品说明书,没按照要求来保存哦。药品也是有“习性”的,有的喜阴,有的畏光,保存一定要遵守一定的条件。

  常温保存

  常温是指10℃~30℃的温度,在严冬和盛夏时应注意检查药品存放地的温度。

  冷处保存

  冷处是指2℃~10℃的温度。如果有些药品除要求冷处保存外,还注明了特定的温度,如2℃~8℃或2℃~5℃等,在保存时就应严格遵守说明书中标示的温度限制。

  这种温度一般是冰箱环境才能达到的。那用冰箱存放药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先将药品,尤其是开封后的药品放入密封的塑料盒或瓶中,再放入冰箱,以防药品受潮。药品与冰箱壁之间至少留1~2厘米的空隙。最好在放置药品的位置放一个温度计,以监测冷藏室内的温度。发现药品与原有的性状不同,即使在有效期之内,也应停止使用;如果在冷藏室保存的药品发生冻结,即使化冻后外观没有发生变化,该药品也不能再使用。

药品也有习性 保存需遵守条件

 

  遮光保存

  有些药品在光照下会降低有效成分的含量而失效;有些药品光照后会发生理化性质的变化,甚至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健康。遮光保存是指要用不透光的容器盛装药品,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对于药品说明书中要求遮光保存的药品,应尽量将其在原包装盒内保存;如果原包装已损坏或是分装的散片,可以把它们放在不透明的无毒无味的瓶子或盒子中贮藏。

  阴凉处保存与凉暗处保存

  阴凉处保存是指在20℃以下贮藏;而凉暗处保存是指在20℃以下并且要遮光贮藏,二者相同之处是在温度上要求一样,而凉暗处则增加了一项遮光的措施。

  需要在凉暗处保存的药品,表明该药不仅对温度有要求,而且对于光照比较敏感,否则难以保证质量,因此,应将药品放在不透光的药瓶、药盒或柜子中,并将贮藏温度控制在20℃以下。对于要求阴凉处保存的药品,虽然对光照要求不如凉暗处保存那样严格,但是也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这样才能在有效期内保证药品的质量。

  密封保存

  指药品应在密封的容器内贮藏,以防止药品风化、吸潮、挥发或进入异物。空气湿度过大,可使药品吸收水蒸气后潮解、液化、变质或霉变,而湿度太小,又可使某些药品风化变质。几乎所有的片剂(包括糖衣片、肠溶衣片、薄膜衣片、泡腾片、控释片、缓释片)、颗粒剂、散剂、胶囊剂及大部分中成药均需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