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调整部分医保药品目录
来源:海南经济报 更新时间:2010/1/2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要求,为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昨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草拟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这次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不再进行调整,2009年12月开始执行使用。乙类药品按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品种总数(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为243个。对《国家药品目录》中仅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再调出。
调入药品范围: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价格偏低、疗效较好的品种;工伤、生育保险特殊需要药品;2005年药品目录调整时已经调入我省药品目录,本次国家调整时未增补进入《国家药品目录》需要保留的品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有关单位于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该厅。
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这次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不再进行调整,2009年12月开始执行使用。乙类药品按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品种总数(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为243个。对《国家药品目录》中仅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再调出。
调入药品范围: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价格偏低、疗效较好的品种;工伤、生育保险特殊需要药品;2005年药品目录调整时已经调入我省药品目录,本次国家调整时未增补进入《国家药品目录》需要保留的品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有关单位于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该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