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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药监局:药店禁售80种兴奋剂类药品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8/2/21
  本报2月20日讯 20日,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布了2008年第2号警示信息,明确要求各药店禁售两大类80个品种的兴奋剂类药品,这80个品种的兴奋剂类药品分别属于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两大类。   我国2007年颁布的兴奋剂目录中收载七大类共216个品种的兴奋剂,蛋白同化制剂的74个品种和肽类激素的7个品种都在其中。为做好兴奋剂管理工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与国家工商总局等联合发布专项治理通知,要求2007年11月至2008年奥运会闭幕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自2007年10月1日起,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增加经营范围手续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再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含胰岛素)。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肽类激素,共计80个品种。另外,自2008年1月至4月,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本企业经营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进行清查,对其包装标志或说明书未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立即退回。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要求购进、销售兴奋剂目录所列药品,对现有库存品种进行全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