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更新时间:2008/1/25 今日,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4种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因在媒体发布了违法广告更正启事,被解除了行政强制措施,已经可以继续上架销售。
这4种药品分别是深圳市长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固本口服液”;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致冠心软胶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痔疮止血颗粒”;吉林通化永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木通牌血栓心脉宁胶囊”。此前,这4种药品因曾违法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原因,在全省范围内被暂停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