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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换新 受惠药品增500种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7/12/21
  本报济南12月20日讯 20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我省自今年12月份开始实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7年版)》(简称《基本药物目录》),2004年版《基本药物目录(试行)》同时废止。   据介绍,新版的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是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及村级四级医疗机构分别制定的,对药品的类型、名称与剂型等都有规定,明确规定村级用药269种,一级医院用药526种,二级医院用药713种,三级医院用药736种。   在2004年版的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中,不仅没有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对药品种类进行划分,而且其规定的目录药品种类也不足300种,2007年版的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中三级医院用药品种已达736种,比原来的目录增加了近500种药品。在原目录当中为各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保留了10%-20%的药品自主选择幅度,这次也被收回了,全省实行统一的标准。   按照规定,参合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标准给予报销,对于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则不予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时,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情况,并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   另外,从新版的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种类的数量来看,我省在全国也是处于领先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