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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药品零售企业被勒令限期整改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7-11-2 9:11:21
  本报烟台11月1日讯 1日记者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8月下旬以来,烟台市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期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6起,其中,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4起,取缔无证经营业户7个,其他案件25起,涉案标值9万余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价值12.17万元。   两个多月来,该局共对3610余个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和有违法行为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已对烟台市43家药品生产企业、39个药品批发企业、1360个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了跟踪检查;对274个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了GSP认证现场检查。在行动中对196个单位给予书面警告,对存在严重违反GSP规定的两个药品经营企业给予罚款并收回GSP证书;对未通过GSP现场检查的8个药品零售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加强药品广告监测,上报移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8份,对气血和胶囊等6个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品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料有关资质审查不严,部分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索取的药品合法证明资料不完整,仓库温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