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要注意 药品换通用名了
来源:四川新闻网-眉山日报讯 更新时间:2007/11/14 昨(13)日,记者在我市多家药店看到,部分药品已开始更换新包装。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从10月1日开始,所有新生产的药品包装必须使用突出通用名的新包装。新法规已实施了一月多了,不过,不少市民还不知道强化药品通用名的规定。
多数药品改通用名
记者在城区几家大型药店内发现,部分药品都已换上了新装。在正西街一家大型药店内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的部分药品为新包装,新包装上都按新规要求明显标示了通用名。
对部分药品新旧包装同时出现在货架上的情况,一药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几个月前,就有新包装的药品陆续上架。但是药房以前购入的旧包装药品还没有售完,所以我们就将新旧包装的药品放在同一货架上销售。”
新名记起来别扭
“记起来‘别扭’,买个感康复,还要说‘复方氨酚烷胺’以前要买什么药直接说商品名字就可以了,现在买药品之前还必须向营业员打听清楚。”在环湖东路的一家药店,一购药的邹女士对着药品通用名直犯迷糊。她说,药品换成通用名是好事,就是不好记。
记者随机调查了一些市民,其中很多人还不知道强化药品通用名的规定,但绝大部分人对《规定》的出台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以前去大药店买个普通的感冒药,都挑得眼花缭乱,往往买回成分差不多的药。现在突出通用名,就能分清那些稀奇古怪的药名,自然省下不少时间。
用药购药更趋合理
“以前的药大多突出自己的商品名,弱化通用名。有的厂家为了提价,相同成分的药品换个名称就当新药出售,这对患者是很不利的。”一位在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因为相同的药品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不同的商品名,医生在开处方时也要记不少的药名,很麻烦。《规定》的施行有利于患者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来选购药品,也可抑制生产厂家同一药品因换名称再涨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