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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方销售麻醉药品 高明一药店被罚款500元

来源:佛山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14
  本报讯 记者麦志华 通讯员张德其报道:荷城街道某药店非法销售含磷酸可待因制剂,近日被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处罚金500元。   本月初有群众向高明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荷城街道某药店非法销售含磷酸可待因制剂。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前往药店检查,发现药架上摆放有“奥亭”、“立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等处方药。   经调查,该药店在近5个月内共进货“立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310瓶,销售291瓶。当执法人员要求药店负责人提供销售“立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的处方凭证时,药店老板哑口无言。   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查处。目前,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药店处罚500元。据悉,这是高明区首次查处无处方销售含磷酸可待因制剂案件。据了解,可待因是中成瘾性较低的麻醉药品,大量使用可刺激大脑产生兴奋感,停用后则会出现依赖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