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多名时代行将终结
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7/10/9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规定,自国庆开始,所有药品都必须更换新包装。记者昨日了解到,药品“穿新衣”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淡化商品名以防误导患者
据了解,SFDA第“24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2007年10月1日起,药品新包装上,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并且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否则不能上市销售。
这意味着,今后药品包装将以通用名为主,这将有利于老百姓辨识药品成分,避免因商品名不同而导致重复用药。在以往,我国的药品名称较为混乱,同样化学成分的药,企业都冠以不同的商品名,也就是广被诟病的“一药多名”现象。起商品名的目的就是为了与同类产品有区别,方便打市场搞销售。于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都更愿意突出商品名,对其进行大肆宣传。
而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市场上泛滥的“一药多名”现象,抑制医院因收受某药商的回扣而向患者专开或多开某种药品的行为;也能便于消费者在通用名相同的几种药里自由选择。
单品认知转向企业品牌
那么,当几个甚至十几个药品都以类似的面孔出现在药架上时,企业应如何开展销售?白云山制药总厂厂长陈矛表示,如何突出差异化营销,是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不过相信消费者会选大厂家的产品。因此企业的营销模式也要发生相应的转变,以往是单品宣传,今后可能要更注重企业品牌的打造。而礼来、诺华等一些外企也表示换包装工作基本就绪。由于新旧交替过渡期很长,“因此预计影响不大”。
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告诉记者,对于商品名已有一定知名度的药品,可能会有点“吃亏”,不过商品名虽然淡化了,但总归还是有的。另外,厂家还可以通过图案、底色等元素作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