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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违法销售药品将入“黑名单”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解决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等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22日下发通知,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未经登记备案、超出授权范围、伪造经营资质进行业务活动或销售假劣药品的销售人员,建立“药品销售人员黑名单”,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销售假劣药品负有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相关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将一同列入“药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对企业内部的销售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挂靠人员,在清理的基础上建立销售人员档案,销售人员如发生变化或变更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的,要及时报所在地市局办理备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