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被警告撤销广告审批文号
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更新时间:2007/10/21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生产的处方药“丹郁骨康丸”,涉嫌在洛阳晚报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并在《关于2007年3月份部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食药监市函[2007]100号)中予以公告。
经研究,现对你公司违法发布 “丹郁骨康丸”广告的行为予以告诫,不得再发生类似情况,否则,将依法撤销该药品的广告审批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望引起高度重视,查找原因,严格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上报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二00七年八月七日